《正义论》里有关分粥寓言的结论真的对吗?
发布日期: 2013-07-10 访问次数: 1158
——浅谈博弈论中的无限博弈、有限博弈和随即博弈
 
    《正义论》中关于分粥的故事,常常被抽出来,放入各种儿童读物”——“成功学速度经典之类书中,故事梗概如下:
 
  7个人每天都要喝一锅粥,于是大家就面临粥怎么分的问题。罗大爷给出了五个方案:
 
  方法一:拟定一人负责分粥事宜。不过很快大家就发现这个人为自己分的粥最多,于是换了人,结果总是主持分粥的人碗里的粥最多最好。
 
  方法二:大家轮流主持分粥,每人一天。虽然看起来平等了,但是每个人在一周中只有一天吃得饱且有剩余,其余6天都饥饿难耐。
 
  方法三:大家选举一位品德尚属上乘的人还能基本公平,但不久他就开始为自己和溜须拍马的人多分。
 
  方法四:选举一个分粥委员会和一个监督委员会,形成监督和制约。公平基本做到了,可是由于监督委员会经常提出多种议案,分粥委员会又据理力争,等粥分完,早就凉了!
 
  方法五:每人轮流值日分粥,但是分粥的人最后一个领粥。结果呢?-----每次7只碗里的粥都是一样多,就象科学仪器量过的一样。
 
    鄙人肯定也又红又傻过,自然在年少不懂事的时候,认为罗尔斯给出的第五种方案,是最佳分粥方案。
 
    然而,如果我们再想想下面几个问题,事情可能就不这么简单了:
 
  1.如果是无限次分粥,分粥的是什么结果?
 
  2.有限次分粥,且大家知道分粥结束的时刻,又是什么结果?
 
  3.有限次分粥,随即次数结束分粥的结果呢?
 
  如果是无限次分粥,那么即便采用罗尔斯所说的方案二进行分粥——也就是轮流分粥而不要求分粥的人最后取粥,结果也会是公平的。因为,正是像罗尔斯说的那样,如果每个人都是在分粥那天,给自己多分许多,而给别人少分许多,于是大家都要挨饿6天。可是如果今天我分的比较公平,大家喝的都比较饱。而第二天分粥的人,还会给自己多分许多吗?
 
  他肯定不会给自己多分啦。如果他给自己多分,那么在你下次你分粥的那天,你可以报复他:给他少分,给自己和其他多分。由于分粥是无限次循环下去的。于是对于那位第二天给自己多分的人来说,结果就是自己总收益没变。于是大家都在想:与其自己分粥的那天,给自己多分许多,不如给大家分的公平些,这样就不会每个星期6天挨饿了。
 
  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啊!我白活20年了,到这时我才明白以牙还牙的重要性。原来报复才是产生和谐社会的根本推动力啊。人和鹳狸猿不同,人类身上的毛早就退化干净了,也会下树使用工具。于是在大脑里前额叶的地方,进化出了一个专门用于类比思考的部位。当然,我属于开发这个部位比较缓慢的人。不过除了睡教的人外,也有思考人,比如林毅夫。
 
  他发现中国在59年以前,农村合作社以中级社为主,但也存在许多的高级社,而在此之前的中国农业增长也还算稳定。可是59年,也就是大跃进的第二年,同时是三年大饥荒的第一年,情况却变得急转直下。
 
 林教授发现,其中关键的原因是因为这年,政府实际上取消了农民退社自由,而且强制要求所有农民必须强制进社——高级社。
 
  我一向认为,中国并不存在劳动质量易于检测的农业。所以公社干部,根本没办法对单个农民的劳动量,进行有效的测量,于是结果就是大家都很懒。同样,由于在公社制下,由于每个人的劳动成果是被所有人平分的,所以大家都没有劳动的积极性。这是导致灾难发生的前两个原因。
 
  可是如果是允许退社自由呢?如果一个农民进社,发现其他农民都很懒,会侵吞自己的粮食;而自己进社后比进社前的情况遭多了,于是就会选择退社。但是因为农业许多方面存在规模经济,比如灌溉水渠的修建,所以组成合作社,是可以给农民带来一定的好处的。于是如果较懒的农民,企图好吃懒做,从而使得勤快的农民退社的话。那么结果就是自己的情况,比存在合作社时存糟了。于是懒的农民,在勤快农民这种以牙还牙退社的威胁下,自然会选择好好的工作。因此在三年大饥荒前,虽然中国存在合作社,但是农业还是增长的。
 
  我虽然蠢点,但毕竟也是人类啊,所以我也会类比思考。于是我就想:现实中,农民的存在无限次退社的威胁吗?显然不是啦,农民也是人啊,是人就不可能长生不老。不能长生不老,自然不可能无限威胁退社了。如果农民可以长生不老,那就不是农民,而是妖精了。既然不存在农业生产上的无限次退社威胁,于是我就得再看一看复旦大学考题的答案了。
 
  答案上说,如果是有限次分粥,比如轮流分十次。那么最后一个分粥的人,就不会面临其他的惩罚。于是他肯定会想给自己多分粥。而倒数第二个分粥的人,想既然最后一天自己要挨饿,那么何不在前一天多吃一点?依次类推,结果就是大家都不进行公平分粥了。
 
  可是根据林毅夫的研究,明明在农民有限次威胁退社的情况下,农业生产并没有变糟。于是愚钝的鄙人,只能再接着看第三个问题答案:如果是有限次分粥,但是没人知道在第几次停止分粥。那么就没一个人知道那一次是最后一次分粥;也不知道如果给自己多分,自己会不会后来遭到别人的惩罚。于是,如果自己是最后一个分粥的人,自然好,但是如果不是呢?结果自然是以后大家都惩罚他,于是以后每次别人分粥,他都会挨饿。所以为了防止自己被大家惩罚,没一个人会选择给自己多分。
 
  这时。愚钝的我才明白:原来59年以前,中国农业虽然存在合作社,但是农业依然增长而不是很糟的原因,是没有农民知道其他农民什么时候死......
 
  既然分粥这么有意思,那么分其他东西呢?我,虽然愚钝,但是有一个爱好,就是爱读书。我是熟读先秦到汉初的历史的。所以由分粥这个问题,我就联想到了汉代陈平分肉的典故。陈平本是个爱高谈阔论的小青年。连他嫂嫂都觉得他整天蹭饭,瞧不起他。可是偏偏陈平他哥哥,觉得陈平是他陈家的希望,于是一怒之下把他嫂子给休了。后来,陈平撞了狗屎运,被一个有钱寡妇的爷爷看上了。于是陈平果断选择吃软饭。
 
  这里就多提一下。在王立群的书里,他说是因为陈平长的帅,所以被别人看上了。其实这是王立群古文没学好。在古语里,所谓的,并不总是修饰长相,有时还修饰心灵。所以寡妇爷爷的那句人固有好美,如陈平,而长贫贱者乎,不是说长得帅的人,没有贫困的;而是说道德高尚的人,没有贫困的。在《离骚》里,屈原把楚王称为美人,肯定也不是因为楚王长得帅,而是他夸奖楚王心灵纯净啦。
 
  后来,有了吃软饭的钱,陈平的社会地位自然就提高了。于是陈平被大家推举为陈氏宗族祭祀时,分肉的人。也就是在分肉的过程中,陈平说了一句名言:嗟乎,使平得宰天下,亦如是肉矣!
 
    分肉能和治天下比吗?
 
  当然可以啦。你想一下,一个村每家每户的情况是不一样的。有的家老人多,需要的肉少;有的家有病人,或者有的家要办喜事,急需用肉;而且并不是每年分的肉都一样多。所以分肉分到大家都没怨言,所谓的善,陈孺子之为宰,肯定是不容易啦。当官其实就和分肉一个道理,讲究怎么把利益分配的均衡,而使得大家都很满意,最后一切都按自己的意愿走。
 
  这时再想一想,罗尔斯给出的第五种解决方案——轮流分粥,分粥的人最后取粥,是最好的制度吗?肯定不是啦,因为罗尔斯没有考虑,分粥它是个技术活儿。如果分粥的人中,有人很不会分粥,每次都磨蹭半天,怕自己吃亏;或者分粥的人很多,由于大家都不熟练,所以都喝的是凉粥。于是大家是不是会想:与其每次都和凉的粥,不如叫一个聪明的人分粥。每次给他多分点粥。如果他给自己分的太多,那么重选一个分粥的人,不就好了。
 
  于是,最早的民主就这样产生了。可是这不就是方案三吗?
 
  是啊,这就是方案三——选一个人分粥。当然结果也正如罗尔斯想的那样:和分粥的人走的近的人,所得的粥比较多。
 
  可是为什么大家不罢免选出来的人呢?
 
  答案是如果选举人很少,而和分粥的人走近的人比较多,那么不是每个人都愿意为了粥去打架。如果大家人很多,那么这种情况,反而会更严重。现在的许多地方的农村选举便是这样,搞的农村选举和洪兴选浩南哥一样。一个比较穷的村里,如果某家的兄弟比较多,那么他们往往会控制这个村。
 
  前段时间,西安的一个村子选举,现任村委会和党委会给每个村民发1000元。这就是拉选票、贿选啦。可是会有村民反抗这些既得利益者吗?有几个人,愿意为了这1000块钱和这些家族打架或者打官司?医药费和律师费都不止1000吧?可是对于现有村委会的既得利益者来说,他们对每个村民少分100元,自己就可以多得数万元啊!所以村委会成员对选举的反应,肯定比村民激烈啦。这便是集体行为的逻辑。
 
  是不是讲到这里就结束了?不是啦。我们既然讲到了分肉喝粥,所以肯定要讲吃饭啦。所以下面会讲一讲——独餐。
 
  因为独餐社会有两个重要表现:一是人事任命权被一个人独断,二是独餐者的任期终身制。这两点相辅相成,非常重要。为什么呢?答案就是前面已经提了一些。
 
  为什么下级听上级的话呢?因为不听话,领导打屁股嘛。如果领导打不了你的屁股,也会把你从城市,调到农村去。你怕自己被惩罚,所以才会怕领导。可是领导是会下台的啊!是啊,领导是会下台。不过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退休,一种是在任上挂了。
 
  这就类似于古代皇帝身体不行的时候,大家都会巴结太子。由于权力下降,而受关注少了,落寞的皇帝自然会非常的猜忌自己的儿子。于是许多活的岁数比较长的皇帝,自己的皇储,结果比较悲惨,比如汉武帝的太子和康熙朝的太子。由此类推,此时很容易知道,我朝太宗时期的许多故事。
 
    由于皇帝什么时候挂,大家不知道,所以大家对皇帝是毕恭毕敬的。为什么?这就是有限随机结束的博弈嘛。你不知道自己不对他毕恭毕敬,他会不会明天就惩罚你。所以罗马帝国和罗马共和国后期——寡头制的区分点,是凯撒的侄子屋大维。因为自他以后,最高权利都是终身制,且遗传。
 
    读到此,大家对无限博弈、有限博弈、随即博弈应该有些印象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