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各委员会人员构成及工作职责如下:
1、书院院务委员会:由书院院长、书院工作人员、导师代表、辅导员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由书院学生工作联络人担任秘书长,院务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负责书院日常建设工作的讨论和设计。
2、书院协调工作委员会:为加强和书院相关专业院系的合作和交流,充分发挥合力育人的作用,书院组建协调工作委员会,由书院院长、书院工作人员及相关院系教学院长及相关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组成。协调工作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书院建设中需要和院系协调合作的工作。协调工作委员会由书院导师工作联络人担任秘书长。
3、书院导师工作委员会:由书院专职导师、客座导师、班级导师和院系导师工作联系人组成,具体负责协调书院导师和院系导师开展工作,制定书院导师工作相关制度及要求。由书院导师工作联络人担任秘书长。
4、书院学生自我管理组织:这是具有书院特色的学生组织。由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学生监督委员会组成,学生自我管理组织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精神,负责配合书院各类活动设计及开展,以及学生住宿空间的自我管理工作。 书院对学生自我管理组织的工作予以充分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