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飞书院公共空间章程
发布日期: 2015-09-30 访问次数: 943

腾飞书院公共空间章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腾飞书院公共空间旨在为腾飞书院的同学们提供更加优雅舒适的生活环境,丰富课余生活,同时也进一步体现并加强书院成员实现自我管理。

第二条 使用公共空间的同学需遵守复旦大学学生生活园区各项管理规定,同时本章程需要腾飞书院的同学们共同遵守,共同为大家创造更加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第二章 公共空间概况

第三条 公共空间分布在南区15、16、17号楼的一楼。

    15号楼内房间功能从东到西依次为操作间、茶室、女士健身房;16号楼内房间功能从东到西依次为男士健身房、会议室、科创空间、导师咨询室;17号楼内房间功能从东到西依次为自习室、多功能室、健心室、阅览室。总值班处设在科创空间。详细功能介绍见公共空间设计方案。


第三章 公共空间借用规定

第四条 一般开放时间:每天9:00——22:00(阅览室除外),使用公共空间的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第五条 适用范围:原则上优先面向所有腾飞书院师生;举办活动类型包括腾飞书院学生组织、腾飞书院各班级、相关院系、社团开展的各类党团活动、学习讨论活动。


第六条 关于借用:

1、目前提供借用的功能室有茶室、会议室、科创空间、多功能室和健心室,上述功能室的借用需要提前至少一天在值班时段在16号楼值班处预约。详情参见腾飞书院公共空间借用流程;其他房间均可即进即用,操作间使用时须往值班员处报备并领取钥匙。

2、借用人须事先在复旦学院腾飞书院的网站(http://www.fdcollege.fudan.edu.cn/tfcollege/syggkj )下载或在楼内获取并填写《腾飞书院公共空间借用申请表》;每天24:00前空间使用情况会在微信平台上更新。

3、申请表须由负责人签字,负责人应为社团社长、班级辅导员、学生组织负责人。

4、功能室使用请严格按照登记时间,自行更改无效,且不得擅自延长使用时间。使用时间发生任何变化需及时至总值班处办理相应手续。

5、功能室使用完毕后请告知管理员,由管理员检查活动室清理打扫情况及门窗关闭情况。


第七条 使用规定

1、阅览室的开放时间为工作日13:30——22:00,双休日9:00——22:00。阅览室内的图书仅供阅览,不外借。

2、公共空间内严禁进行非法活动及任何盈利性的活动,不得开展与申请主题无关或者主题不健康的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商业活动。

3、公共空间内不得使用任何违禁电器。

4、严禁一切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不得在桌面、墙面涂抹、刻画。

5、不得在活动室内大声喧哗。

6、公共空间使用完毕后请自觉清理打扫,并关闭水电。

7、公共空间内不得带任何食品进入所有功能室(操作间除外),尤其严禁在空间内进餐。


第八条 操作间里的冰箱可临时存放食物,但时间不能超过三天,请在标签上标明存放的日期、姓名、联系方式,值班人员会定期清理过期食物,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保存时间请在值班人员处报备。

第九条 请同学们妥善保管自己的私人物品,值班人员不负责看管私人物品,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第四章 处罚管理规定

第十条 对于在活动室内噪声过大影响他人者值班人员有权对其警告制止。

第十一条 使用完毕后未及时清理打扫者,取消其所在组织两个月借用权。

第十二条 功能室预约后未能使用且未办理注销手续者,取消其所在组织两个月借用权。

第十三条 使用公共空间时造成空间内物品损坏或遗失者,需双倍赔偿。

第十四条 在空间内使用违禁电器,或开展任何非法、盈利性活动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该活动,且即刻上报所在院系。

第十五条 其他一切违反本章程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惩罚。


本章程自2015年10月12日起试行,最终解释权归腾飞书院团工委



腾飞书院监委会 

腾飞书院楼委会 

腾飞书院公共事务中心